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宋朝兵甲制造,宋元时期建立的官营制度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块儿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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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大宋工部兵器监提辖官,为从六品的官员,副提辖为正七品的官员
〖Two〗、宋常以知州、知府兼提辖兵甲,简称提辖,掌军旅训练教阅,督捕盗贼,镇压民众反抗。刚开始提辖是由知州守备等一方大员兼任的,可能后来因为提辖东奔西走经年累月游走于街头巷尾,那些大员们政事繁忙无暇他顾,逐渐的提辖就成为了一个独立的单位。
〖One〗、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基本上是两级制,即府、州、军、监为一级,县为一级。宋朝的地方官均以中央官吏派出任“知XX事”,高级官吏则称“判XX事”。以州为标准单位,多称“知X州军州事”。知州照例兼厢军正印职。除知州外,每州设“通判”一人,其地位类似隋朝通守。州一级发出文件,必须通判签署,才能生效。目的就是要牵掣一下知州的权力。
〖Two〗、行中书省,元朝(中统、至元年间)开始实施的直属中央政府管辖的一级行政区,民间简称“行省”或“省”。元代从至治(1321-1323年)到至正(1341-1369年)。元朝全国四级地方行政制中,首都所在的腹里地区(今河北、山东、山西及河南,内蒙古部分地区)则由中书省直接管辖,吐蕃由宣政院管辖。“行中书省”在当时主要作为军事管理,掌管所辖省内的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及其他军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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