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宋朝的房屋制度,以及宋代制度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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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在我国封建王朝时期,国家的行政机关实际上普遍只设置到县一级的单位,再往下则呈现出百姓自治的状态。在这一类百姓自治体系当中,一些在地方上较有势力、名望、财力的家族单元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这些家族单元以同姓血缘为纽带,以实现土地广泛占有而被称之为“豪强”,以知识垄断而被称之为“士族门阀”。从宋代开始,这些家族单元的发展同时兼具了“豪强”与“士族门阀”的特点,故而我们还是将之统一称为“宗族”。
〖Two〗、那么今天就来详细聊一聊,在宋代一个宗族如何发展成为名门望族的!
〖Three〗、[One]、田产的积累是宗族发展的核心经济基础
〖Four〗、一个宗族要实现长远的发展,首先必须要有坚实的经济基础。简单的说就是大伙儿必须先要吃饱穿暖把小日子过好了,才能够再去谈族群的社会影响及政治地位等后续的东西。在宋代,土地依然是老百姓赖以生存的核心资源。一个宗族的长远发展自然也是通过土地来提供长期的经济支持,这里我们将这些土地称之为“族田”。这里的“族田”并非是宗族中哪一个人的私有土地,而是指由族长掌控但归全族人共同拥有的集体所有制土地。这些土地的收入则主要用于解决族内的公共事务,帮助宗族长远发展,其主要分为三种:
〖Five〗、首先,是最核心的便是“祭祀田”。这些田地通常在宗族祠堂、墓地周边,其田地产出的收入也基本上用于宗族的祖先祭祀和族中先辈的墓地维护。这一类田产的精神维系作用要远远超出其实际的收益作用。在宋代《浦江郑氏族谱》中有这样的记载:“拨常稔之田一百五十亩……子孙永远保守,有言质鬻者,以不孝论!”宋仁宗赵祯在位期间,还曾经亲自下诏河南府,要求民间“祭祀田”在七亩以下的可以免税。间由此可见,“祭祀田”的买卖已经上升到儿孙不孝的高度,官府更是出台政策予以保护,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Six〗、其次,是救济族内贫困的“义田”。一个宗族说起来就是一大家子人,自然有过得好的,也有过得不好的。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族长就会组织过得好的那一部分进行田产的捐置。这一部分田地的收入就用来救济那些过得不好族人的族人,或者帮助某一特定人群渡过难关。这里特别要提到北宋名臣范仲淹,他曾经就以自己的俸禄购买大量的田产捐给宗族为“义田”。而且范仲淹这样的行为不仅得到了宗族内部的好评,而且还被其他官员称之为“楷模”,并纷纷效仿范仲淹的行为。
〖Seven〗、第三,是扶住族内教育的“义学田”。这一类田产多是宗族内出了当大官的族人,他们能够真切意识到“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所以捐置田产作为专项的教育帮扶基金,以期能够有更多的族中子弟能够金榜题名!宋代画家李仲永在赋闲之后便捐赠义学田,“招延师儒,召聚宗党,凡预授业者逾三十人,操良田二百亩以赡其用”。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捐赠者能够博取“美名”,而宗族也可以将自身的势力逐步延伸至官场。
〖Eight〗、[Two]、房产置备是宗族发展的外在实体化显现
〖Nine〗、前面我们从宗族田产的层面剖析了宗族发展的核心经济基础,那么在田产收益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宗族的实力必然要进行一定程度的外化表现。这就是我们下面要谈到的宗族房产,其主要形式依旧是三个方面:
〖Ten〗、一是代表宗族精神象征的祠堂。祠堂是宗族祭祀、训诫子弟、聚会、执行家法族规的主要活动场所。这个场所的出现实际上是从形式上对宗族的活动进行了规范和包装,使得原本零散的宗族事务变得集中,从而让族人能够真切、清晰的感受到宗族这一组织的存在。祠堂在精神上的号召力是非常强烈的!比如,古人往往将自己死后的牌位能不能进入祠堂,看作是事关自己一生荣辱的绝对大事。
1〖One〗、二是用以收容族人的“义宅”。宗族规模发展大了,族内的成员中难免就会出现一部分人因为各种原因而陷入生活的困境。而“义宅”的作用就是收养那些失去独自生存能力的族人。此举对于这些人来说,是非常具有现实帮助意义的,而对于宗族内普遍的族人则更有一种营造归属感和向心力的作用。
1〖Two〗、三是专门的教育场所“宗族学舍”。随着宗族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一些具有独特自身文化传承的宗族开始出现族内的“义学”,即在传授族内子弟知识的同时也宣扬宗族内的传统文化,比如“家风”“家训”等。而“宗族学舍”就是“义学”开展教学的专门场所。尤其是随着宗族实力的不断增强,对于教育的需求就会更加迫切,为了族人的教育建造专门的学舍,从而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1〖Three〗、前面我们谈到了宗族发展过程中的实体化显现,那么随着宗族实力的进一步加强,其作用便开始向着区域内的社会范围进行辐射。主要呈现以下几个方面:
1〖Four〗、一是社会救济作用。如前文所述,宗族会对本族困难子民进行住房、粮食等层面的现实救济,而当宗族的财富实力足够强的时候,也会将这种救济扩大化,使得其区域周边的百姓受惠。尤其是灾荒年间,宗族的社会救济往往能够为朝廷减少负担,同时又赢得地方民众的交口赞誉,无论是官面上还是民间的影响力都将大幅度提升!
1〖Five〗、当然这种救济作用可不仅仅之时声望的获取,宗族在其中同样获取了诸多现实利益。首先一条,饥民少则富人安。民间的灾民越少,盗匪就少,富庶的宗族遭到盗匪祸害的几率就小,这是最直接的利益。其次,当宗族通过赈济灾民而获得朝廷认可之后,往往能够得到政府某些特权上的许可,比如赐予官职爵位或者免除劳役等等。宋太宗赵光义在位时期,他就曾在淳化年间下诏规定“募富民出粟,千石济饥民者,爵公士阶陪戎副尉,千石以上迭加之,万石乃至太祝、殿直。”
1〖Six〗、二是工程建设作用。宋代的大型宗族实际上往往会承担修塘筑堤、凿井建渠、桥梁祠庙、乡间道路、学校等小规模的公共设施的工程建设。这些设施的建立一方面解决了区域性百姓的现实需求,自然可以让家族在民间的声望获得大幅提升;而另一个层面,这些公共工程就仿佛是一个长期的“宣传广告”,世世代代都在向某一区域的百姓宣扬着宗族的的美名。这种持续性的声望积累对于各大宗族普遍有着极大的吸引力。
1〖Seven〗、宋朝著名的水利工程“莆田木兰陂”就是由当地几家宗族联手修建完成的,由于此项水利工程使当地百姓大享其利,进而被南宋史学家郑樵撰写为《重修木兰陂记》而世代流传,而这些参与工程的宗族也因此名传千古。
1〖Eight〗、三是地区教育职能。前文我们提到了“义学”和“学舍”,这是用于宗族内部教育培养的。但是随着宗族实力的逐步强化,这些“义学”渐渐的具备了良好的师资,硬件上的“学舍”也拥有了大规模容纳学生的能力,渐渐的“义学”就发展成为了书院。作为书院在招收学员层面便不再局限于族内子弟,而是对整个社会行使教育职能。这样一来,不仅宗族的声望会得到提升,而且其族内的核心文化思想也将进一步得到社会的认同。
1〖Nine〗、比如,著名的“四大书院”之一的应天书院,大中祥符二年,由宋城富人曹诚代表宗族捐金三百万予以重修,宋真宗赵恒还亲自下诏赐名应天府书院。此书院后来因为教学质量突出,于庆历三年还被升格为南京国子监书院。
20、前文三个部分分别对宗族发展的不同阶段进行了概述,那么透过现象看本质,实际上我们可以把这三个阶段认定为原始积累、功能完善、上层建筑三个层面:
2〖One〗、一是原始积累打牢经济基础。一个宗族的发展首先要通过核心资源“田产”积累,从而打牢自己的经济基础。因为只有本宗族内部拥有了足够的财富,才能够有能力去解决其他的现实问题。而反过来说,我国封建王朝时期,土地是最为核心的资源,能够提供最为主要的持续性收入,所以宗族发展的原始积累阶段普遍要从“田产”的积累开始。
2〖Two〗、二是功能完善以房产为标志。宗族的祠堂、学舍、义舍等等房屋设施的建造,其背后实际上是代表着宗族发展过程中各项功能的完善。有了祠堂,说明宗族精神层面的向心力加强;有了学舍,说明宗族的内部教育功能得到完善;有了义舍,说明宗族内部的救济功能得到了较大发展……等等,这一过程中宗族将自身的财富积累逐渐转换为完善的内部体系,使体系内的族人得到各种实惠而在各方面优于普通百姓。也正是因为宗族功能的完善才能使宗族保持长期长盛不衰。
2〖Three〗、三是社会功能发挥为宗族的上层建筑。在这一阶段,我们会发现其各项社会职能的发挥最终目的都是在获取朝廷和民间的声望。声望是什么?这就是社会对宗族的认可度!在这一阶段,宗族将自身的内在实力向全社会延伸,这种延伸虽然有财力、人力、物力的付出,但同时又获取了社会的普遍认同,以及各类特权、资源。这实际上就是建立在宗族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
2〖Four〗、总而言之,宋代的宗族发展普遍要经历原始积累、功能完善、上层建筑三个阶段,这是宗族发展的一个常态化轨迹,如我们耳熟能详的真定韩氏,相州韩氏,三槐王氏等世家大族,也都是在经历这三个阶段之后,由量变到质变,最终而成为耀眼夺目的“名门望族”!
〖One〗、宋代作为封建社会中发展较为迅速的一个时期,其政治、经济和文化等等方面相比较之前,都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而宋代的法律制度就能够充分地反映出这些新的变化和提升。宋代的法律制度有着明显与其他朝代不同的特点,并且对于后世各个朝代制定法律制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具体来说,宋朝的法律制度有如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Two〗、宋朝初期的时候,在整个的法律制度中,《宋刑统》是当时的主要法律文献,这是宋太祖认为五代混乱的原因是因为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因此让窦仪等人按照《唐律》的模式所制定的,但是在具体的法律实行过程中,却并不能够发挥有效的作用,对于社会问题的解决能力也相对较差,所以到了宋太祖的时候,为了满足社会的需要,就不断的发布新的法律制度,由于不同时期出现的各种社会也存在差异,因此后来的宋代统治者也在不断的颁布新的法律制度,这就造成了宋朝法律制度繁多的情况。
〖Three〗、宋代所颁布的各种新的法律制度都是以敕、令、格、式等四种形式,在《宋史·刑法志》中对这四种形式进行了如下解释:
〖Four〗、“禁于已然之谓敕,禁于未然之谓令,设于此以待彼之谓格,使彼效之之谓式”。
〖Five〗、而宋代颁布的大部分法律制度都是根据已经发生过之后的事情制定的,因此大部分都为敕,大量的编敕的出现,使得原来居于正统位置的《宋刑统》受到了十分严重的冲击,一直到宋仁宗掌权期间,便开始设立了专门的编敕所,将宋代历年来所颁布的敕令进行统一编排,从而让其成为了正式的法令,并付诸实施。到了宋神宗掌权时期,则直接规定了采取以敕代律的方式。这成为宋代法律的一个独特之处。
〖Six〗、皇帝直接参与法律审判,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
〖Seven〗、由于宋代的开国皇帝赵匡胤是通过兵变造反才登上了皇位,因此宋代的统治者为了避免再出现类似的情况,就开始不断的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地方和武官的权利,而中央集权在法律方面上的表现就是皇帝直接对于立法进行参与,颁布众多的敕令来加强自己对于法律制度的控制,同时许多的审判活动皇帝也直接的进行干预,进一步将司法权力收归到中央。
〖Eight〗、从宋太祖时期,就开始每天亲自参与到监狱中的囚徒管理等事务当中,在宋太宗时期,皇帝直接设置了审刑院,并且由皇帝直接进行管理,在仁宗时期,宋仁宗也经常直接进行相关案件的审判。皇帝直接地参与到法律审判的过程中,是宋代加强中央集权的重要体现。
〖Nine〗、民事立法及诉讼法丰富,体现了经济的繁荣。
〖Ten〗、由于我国古代时期商品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因此我国古代社会的立法大都是倾向于各种刑法和实体法,针对于民法和诉讼法这两方面方面的法律却是较少,在《宋刑统》中,大部分也都是刑法和实体法,民法和诉讼法的部分相对较少。
1〖One〗、但是随着宋代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宋朝的社会经济相比之前已经有了飞速的发展,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的萌芽已经产生,各种夜市、草市也逐渐增多,这样就带动了人与人之间的经济交往。在频繁的经济往来过程中,无可避免的会出现各种民事的纠纷,这时候就需要相关的法律的制度来对于人民之间的关系进行调节和约束。
1〖Two〗、此外,宋代自身还面临十分严重的内忧外患问题,人口迁移十分的频繁,由此也带动着宋代的房屋买卖和典当等行业的发展,由此也使得北宋社会的民事关系更加繁多复杂,为了更好地进行民事之间的管理,宋代统治者也先后颁布了各种关于民事事件的调整法律,也制定了较为合理的诉讼法律和诉讼制度。
1〖Three〗、民法和诉讼法的相继出现,这体现了北宋时期经济的繁荣,这也是我国的在立法方面的一个重大的飞跃,体现出宋代法律的重要意义
〖One〗、宋代的房地产交易分为活卖、绝卖、典卖。
〖Two〗、宋朝的房地产市场上,房屋买卖是非常普遍的,其房地产交易方式按照效力不同可以划分为活卖、绝卖、典卖三种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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