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宋朝土地租佃的问题,以及和为什么租佃契约关系在宋代占主导地位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下面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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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佃户:租种某地主土地的农民称为某地主的佃户。
〖Two〗、宋代农村中,地主出租土地剥削佃户的租佃制关系,得到普遍的发展。金朝统治的北方,在经历了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化后,租佃制也在逐渐推广。但是,在金元之际约半个世纪的战乱中,北方的租佃制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一批佃户被俘掠做驱奴,一批佃户被迫投充豪门求自保,也还有大批农民陆续逃往江南。
〖One〗、宋代契约租佃制的普遍推行与农村市场的繁荣都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契约租佃制下农业经营活动实现了土地、劳动力、资本的优化配置,调整了主佃关系,保障了农村市场的粮食供应,丰富了农村市场的劳动力供给和从业结构。
〖Two〗、与此同时,农村市场的发展也对契约租佃制下农业的商品化生产、地租形态的转化产生了相应影响,扩大了契约租佃制下主佃间的弹性空间。宋代是契约租佃制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乡村社会阶层的流动与分化、经济结构的变动等都与契约租佃经济密切相关。
在宋代,地主的主要经营方式是封建租佃制,即将他所有的土地租给佃农耕种,从佃农身上榨取实物地租。宋代户口明白登记为主户和客户,客户是自己无田,租种地主土地者。户籍这样划分,足见租佃关系的普遍。这时官、民的土地或庄田,多租与客户佃种。宋代劳役地租的残余还存在,货币地租有了较为显著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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