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宋朝户籍人员,以及宋代身份的划分原则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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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宋朝官制,以元丰改制为界限,改制前、后各为一阶段,南宋又为一大阶段。宋代设中书、枢密、三司分掌政、军、财三大务,宰相之权为枢密使、三司使所分取。宰相、枢密使、三司使三者的事权不相上下,不相统摄。
〖Two〗、中枢官制是中央集权的轴心,官称和实职的分离,使朝廷内外大批官员无所事事,三省六部多有更迭,握有比较高行政权者是“宰执”。
〖One〗、户籍制度到了宋朝,可谓进入了空前的自由时代。经过五代厮杀,门阀世族土崩瓦解,百姓亦不再有良贱之分,通通恢复了自由人。摒弃了“良民”与“贱民”制度后,取而代之的是“坊郭户”与“乡村户”,也就是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划分,同时又根据土地占有情况的多少,划分“主户”与“客户”。“坊郭户”和“乡村户”的区分,并非始于宋朝,至迟在秦汉时,已有所谓“市籍”。城乡分治的管辖方式由来已久,也并非始于唐朝,王曾瑜先生曾在其著作中指出,户籍制度上正式确定坊郭户与乡村户的差别,是城市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
〖Two〗、“主户”(唐代称做“土户”)和“客户”(唐代指离开原居住地的人口)这对矛盾在唐代是很严重的。唐中期随着人口的大量流动,给地方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困难。所以到了宋代,采取了“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的策略,承认了流寓他乡人口身份的合法性,而以是否在当地有财产作为制定户籍和划分主户、客户的主要依据,这也是宋代户籍最大的进步之一,也是宋代户籍制度的一个特点。这与当前户籍改革中强调入城农民工是否在当地有稳定工作或不动产的标准有异曲同工之处。
〖Three〗、自由的户籍制度,与宋朝经济的空前发展密不可分。到了宋朝,来自商业的税收与征榷收入远远超过了农业税,城市化与商品经济发展迅猛,完全打破了传统的农耕经济。高度繁荣的商品经济带来的便是大量的流动人口,宋时称“浮客”。在宋代很多城市,浮客远高于当地户籍人口。“今之浮客,佃人之田、居人之地者,盖多于主户”,说的就是如此。
〖Four〗、宋时浮民的自由迁徙,同时也导致了大量的农地荒废,“本州农民,自来兼作商旅,大半在外”,这样的描述比比皆是。但宋政府对流民的政策可谓十分宽容:“两淮之民未复业者,复其租十年”,对于那些生活困难的城市浮民,政府通常会进行劝返,遵从自愿的原则,不仅给予基本的衣食救济,还减免税收,发送生产资料,如耕牛、种子、农具等。如本人实在不愿返乡种地,则就地安置。
〖One〗、在宋朝,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让社会等级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些社会等级的变化,在户籍中有着很明显的体现。
〖Two〗、宋朝的户名很多,如果按照身份来区分,则有官户和民户,形势户和平户之分;要是按照有没有田地家产来区分,则是主户和客户;要是按照居住地来分,则有坊郭户和乡村户之分。宋朝这些丰富的人口管理内容为宋朝的社会发展和人口管理作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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